考生维权 民事赔偿是最佳途径
眼下,除了追究涉事教师的责任外,大家更关心的是志愿被篡改的考生还能否按照此前的个人意愿恢复志愿,考生又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笔者查阅《2014年江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发现,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高考志愿只允许修改一次。也就是说,这些学生将无法再次修改志愿。在此前四川省眉山市万胜高中发生的10余名考生高考志愿被篡改一事中,相关招办负责人表示,如果考生志愿的确被恶意篡改,会更改为原填报学校。
“建议考生尽快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取得联系,提供包括涉事教师被处罚在内的相关证据,从而证明修改志愿行为非本人所为,是不符合个人意志的,以期在技术允许、招生工作尚未结束的情况下,允许考生按照自身意愿对志愿进行恢复。”谢立斌说。
聂卫锋则希望江西省考试院能够特事特办,帮助志愿被篡改的考生将志愿修改为原志愿。但他认为,在中国当前的高考体制下,重新修改志愿或者作出选择几乎是不太可能的,而且目前对于教师的这一行为也没有具体的法律解释。所以,只能从民事救济的角度来弥补损失。
就涉事教师篡改志愿的行为应如何界定,记者也采访了律师、法学专家,得到的结论均是暂无明确法律条款对其进行解释。
考生志愿被篡改也是近几年来的新现象,尚未引起人们足够关注,因此尚未被纳入到具体的法律规章中。那么,志愿被篡改的考生只能自认倒霉吗?
谢立斌表示:“尽管目前针对这一行为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但仍然可以从相关的法律原则性内容出发对其进行解释。毕竟不是每次出现新的问题都要靠修订法律来解决,尽可能在原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解决问题是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