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之声10月29日综合报道】在28日召开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厨房建设研讨会”上,教育部相关负责人透露,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餐计划”)的学校已全部“开餐”,近2600万农村学生吃上营养午餐。
此外,由社会公益力量援建的农村学校厨房已超过1000个。
国家财政支持“营养餐计划”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一年之后的今天,研讨会上,教育部财务司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处相关负责人就“政府推进农村学校厨房建设”的进程做了介绍。据介绍,去年11月,国务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每年为22个省份、699个试点县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天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截至目前,699个县已全部开餐。
今年2月份国家财政部发布公告,公开各地财政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革计划的情况。
广西:扩大试点范围 加大投入力度
广西省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中央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在原来每人每天小学3元、初中4元的基础上再提高1元,达到每人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同时,中央财政补助广西约1.37亿元,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29个县启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
山西:43万学生获营养膳食补助
山西省今年有21个连片特困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约有43万学生受益,每生每天可获中央财政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按每学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600元;中央财政给山西下达2.74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21个县的食堂建设。
云南:85个县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云南省有85个县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试点。在此范围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年将得到600元营养改善膳食补助,加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将达到小学每生每年1600元,初中每生每年1850元。
内蒙古:健全责任机制 确保计划落实到位
内蒙古列入的8个旗县共有200多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6万名学生。这些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3元,按每学期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拨款。针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各级政府切实落实责任,抓紧建设责任体系,统筹建立起省、市、县三级责任体系,学校层面把责任体系建到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与有关供餐企业(个人)之间签订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