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是严肃的教书育人的工具,是孩子们天天都要接触的。不要说教材里出现的大量广告是一种视觉污染,你想想看,这一页上还在说李雷和韩梅梅的故事,那一页铺天盖地都是广告,能不让学生们在上课的时候分散注意力吗?再者,学生们年纪幼小,对事物缺少分辨能力,更容易受广告影响。仁爱教育研究所称不是广告,而是售后服务,这就属于诡辩了。不是想告诉学生,还有哪些教材,而是想告诉学生,还有那些教辅书,可以购买。蛋糕能切多大就切多大,从经营的角度看当然没错,但是从教育的角度来看,把公益目的和商业目的掺杂在一起,很不和谐。
教科书里放广告,现在不合理,将来不合法。9月1日起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拟定的内容有倾向性,这就是在中小学、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广告活动,包括在教材中夹带广告内容。其中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幼儿的教科书、教辅材料、练习册、校服、校车等发布广告。违反者,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没收广告费用,并处以罚款。这样的售后服务想必会就此杜绝,若是杜绝不了,除了教材的编写机构要罚款外,恐怕还得问问教材的审核部门,教材里的广告是如何逃过他们的法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