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提高2倍至每人1500元
根据《通知》要求,在国家将求职补贴对象范围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扩大到残疾高校毕业生的基础上,广东进一步扩大求职补贴对象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将补贴对象扩大到五保家庭、城镇特困职工家庭、农村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同时将求职补贴标准从500元/人提高到1500元/人。
对于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如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将给予不超过2年且不超过实际缴费额2/3的社会保险补贴。
“大力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同时,我们也进一步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比如,国企实行公开招聘,除特殊涉密岗位外,国有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在政府及相关网站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的招聘信息,并对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同时简化落户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上述负责人表示,广东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消除高校毕业生流动就业的障碍,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确保大学生就业创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