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教育机构的会计制度也不适应成本计量的需要,某些教育环节费用分摊并未形成标准。高等教育成本分摊理论即受教育者需要承担部分高等教育成本,学生和家庭要为上涨的部分成本埋单。什么意思?假如原来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是20000,需要受教育学生承担5000学费,当教育成本上涨1倍,达到40000时,受教育学生则需要承担10000元的学费。多出的这5000元钱即是上涨的部分成本。
熊庆年介绍,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才开始对高等教育实施收费制,高校成本核算体系还有待完善,某些教育环节费用分摊并未形成标准:如大学花了几亿元盖了一幢教学楼,学生一年应该分摊多少成本?又如,大学科研室设备的折旧费该怎样计算?再如,大学教授的育人成本又应怎么核算?
“对学生培养成本的核算,更为重要的是把生均培养成本和办学成本区分开。”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建议,“社会一直希望,不能把高校的开支平摊到每个学生身上作为生均成本,因为高校有的开支并不合理,比如行政机构多、行政人员过于庞大,占用了大笔开支,此外,行政领导还乐于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造成办学经费不必要的浪费等。”
这就是争论所在。高校要涨学费,社会担心上涨的部分该不该分摊给学生。于是要求学校拿出明细账单。高校遭遇的尴尬是:一方面因为政策模糊或空白,拿不出明细的账单。另一方面,开支逐年增加,亟需涨学费维持日常运营。
对此,熊庆年建议:学费上涨最终还需要建立一个长效机制,地方政府也要加大投入,建立起随着CPI上涨而自动调整的动态投入机制,不能让学费成为高校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尽快出台《高等学校生均培养成本核定办法》,让学费调整有章可循,不再是一笔“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