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11.7教育部发出指示:加强中等学校在职教师业余进修。指示要求在八年内,主要通过入教师进修学院和函授学习的形式,将不及师专毕业程度的教师提高到师专毕业水平。
1956.7.21教育部发出通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为解决夫妻分居两地而要求调动工作的教师,应该予以照顾。
1956.10.5《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不许岐视小学教师》。社论分析了岐视小学教师的思想根源,提出要依靠各方面的努力,把社会上尊重和爱护小学教师的风气树立起来。
1957.10.25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关于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的临时工资待遇的规定》,规定自一九五七年八月起,每个毕业生在工作初期都必须有至少一年的见习时期,在见习期内不评定正式工资,只发给临时工资。
1958.10.3北京师范大学在开学典礼大会上宣布:讲师、助教的学衔一律取消,取消全校党员副教授、教授的学衔,党外副教授,教授的学衔是否取消,看本人自愿而定,学衔取消后统称教员,薪金不变。
1959.5.17中共中央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编写普通中小学和师范学校教材的意见》。鉴于一九五八年各地自编教材中存在的问题,教育部决定编写普通中小学的全国统一教材。
1959.10.8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周年,教育部部长杨秀峰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我国教育事业的大革命和大发展》。文章认为,十年来教育事业的巨大发展,是十年来教育改革特别是一九五八年教育大革命和大跃进的结果。文章强调,全国教育工作者,应该检查和克服右倾思想,继续跃进,巩固与发展教育革命,争取更快地完成文化革命。
1960.6.1-11全国教育和文化、卫生、体育、新闻方面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简称"全国文教群英会"。大会号召文教工作者要把文化革命推向新高潮。
1960.11.24中央文教小组召开全国文教工作会议,讨论了在文教战线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问题,检查和批评了文教战线的“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风和瞎指挥风”,集中研究了在教育工作中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