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11.20教育部召开全国工农速成中学工作会议。会议认为工农速成中学不仅是为了满足工农干部和产业工人对文化的要求,而且是为了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国家培养各种建设人才。速成中学修业年限一律为三年。
1952.6.6教育部发出指示:为加强国家培养人才的计划性,自本年暑期起,高等学校一律废止以往一般性的招收转学生的办法,并对确实非转学不可的学生申请转学的审核批准手续,作了严格的规定。
1952.6.27政务院发出《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从一九五二年秋季起,全国各级学校的教职员工实行公费医疗制度。高校学生从一九五三年春季开始享受此待遇。
1952.7.5教育部发出指示:全国高级中等技术学校、师范学校实行以省、市为单位统一招生,指示各地要建立统一招生委员会,统一计划。
1952.11.12教育部发出指示:要求各高等学校制订编译苏联教材的计划,译稿经审查批准后,以教育部推荐高等学校教材试用本”的名义予以出版。从1952年到1956年,我国翻译出版苏联高等学校教材一千三百九十三种。
1952.9.30教育部就各地教师来信询问"当教师是否算革命工作"的问题,发出《关于人民教师应算为革命工作人员的通报》。指出:人民教师应称为职员,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1953.5.13教育部公布《中学生守则》。
1953.7.22教育部颁发《中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对一九五二年三月十八日颁发的《中学教学计划(草案)》作了修订,要求各地自八月起试行,六年总授课时教较原教学计划草案有所减少。
1953.10.11政务院颁发本年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方案,至此,院系调整工作基本完成。经过调整,全国共有高等院校一百八十二所。
1953.11.24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发出《关于扫盲标准、扫盲毕业考试等暂行办法的通知》。扫盲标准为:干部和工人,2000常用字;农民,1000常用字。
1954.6.26中共中央批转高等教育部党组的报告,决定今年暑期在高等学校毕业生中进行一次忠诚老实学习运动,要求学生用忠诚老实的态度将自己的经历,社会关系以及所有政治问题书面交代清楚。
1954.7.3教育部、出版总署联合发出指示:规定中学、小学、师范学校、幼儿园课本、教材一律由国家指定的国营出版社编辑出版;教学参考书、工农兵妇女课本、教材由国营出版社出版。
1954.7.27教育部就幼儿教育工作中的方针任务和领导关系问题,函复西北教育局。复函指出:幼儿教育的发展重点应放在工业地区,和大、中城市。
1955.7.1教育部发出指示,要求各地有效地解决中小学学生负担过重问题。
1955.8.31教育部发出通知:取消给小学生统一布置假期作业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