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这一问题,可进一步严格国家扶贫定向招生计划的报名条件,从要求报考者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调整为具有贫困地区农村户籍,并将学籍年限延长为当地高中三年学籍、初中三年学籍。在现实中,当地贫困农村生,绝大多数是在当地从小学一直读到高中的,因此,提出初中和高中学籍要求,可让这一政策,更具补偿意义。
与此同时,在专项计划招生时,应公示所有报考者的信息。一些高校自主招生的农村生计划,比如清华的自强计划,人大的圆梦计划是会按自主招生公示要求,公示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农村生名单的,但放在集中录取提前批录取的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报考者的信息却没有公示。只是由有关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核,这不利于公众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监督。
从长远看,要避免官员子女搭针对贫困地区、农村生的补偿计划的便车,有必要推进高校自主招生,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国家统一部署的补偿计划,由于要考虑各方利益,因此,限定的报名条件不可能太细,但推行高校自主招生,在自主招生中,将每个学生的求学地区、所在家庭作为一项评价标准,则可更好地处理这一问题,不再按农村户籍做补偿依据,而会根据学生的家庭可支配收入来确定补偿。像哈佛大学,在招生时,能给予贫困家庭学生加分评价,并免除家庭年收入6万美元以下学生的学费,就有赖于财务公开。
事实上,直面贫困地区、农村生专项计划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并努力加以解决,就是在推进教育改革深入进行的过程,出现问题不可怕,关键在于如何以正确的方式、积极的态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