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争议
大货车是否超载?
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大货车所载货物重量为36660KG,而其半挂车行驶证核定的载重量为27700KG,超载8960KG。
在证据公开会上,汪国财和老板姚先生对大货车超载的鉴定有异议。姚先生认为,大货车所载木材当时在收费站就经过称重,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赶到现场救援时曾对木材喷水,并有照片为证,因此有关部门对木材的称重,显然受到了木材水分的影响。
大货制动有影响?
车辆鉴定报告认为大货车制动系统存在问题,司法鉴定意见书则认为,大货车制动系统的问题是加重事故严重程度的原因之一。
汪国财认为,大货车制动系统确实存在问题,但是事故发生时间太短,他根本来不及踩刹车,因此大货车制动系统问题与事故严重程度根本没有关联。
鉴定机构无资质?
汪国财等人对车辆鉴定报告中的安全性能检测部分有异议,出具该报告的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所,其法人证书上并没有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这一项。
第二次鉴定也只是换了鉴定人,并未更换鉴定单位。
另外,二次鉴定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也都是由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只是更换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