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依据:重考课程学分17.5分
法庭庭审查明:吴强在2009—2010学年第2学期、2011—2012学年第2学期补考课程3门,重考课程学分11.5分;2012—2013年学年第2学期补考课程1门,重考课程学分6分,累计17.5分。
法庭上,校方出示了该校七年制学生淘汰制学籍管理办法:在校期间累计补考课程超过两门或重考课程学分超过15分以上者,根据课程衔接情况,七年制被淘汰学生原则上转至本专业下一年级五年制学习。校方表示,因吴强重考课程学分达到17.5分,校方处理并无不当。
吴强认为,补考前校方未书面通知他及父母,未尽到告知义务;校方在作出降格决定前未通知本人,也没有听取他的陈述。
吴强称,2009年他凭626分的高考总分,考入该校七年制本硕连读临床医学专业,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就读的专业理论考试科目达84门之多,还有若干实习课程,仅因几科考试不合格就降格留级,变成五年制本科,过于严厉,规定不合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