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师德方面,则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学生考评则要求减少考试次数,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考试成绩不进行公开排名,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此外,还要完善家长委员会,设立学校开放日,邀请家长参与学校治理。
“标准内容”如何制定?
对于这92条规定,教育部表示,这些要求是对教育部已有文件的汇总。内容来自40余部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此,教育部组成了由行政人员、高校教授、专业研究人员和中小学校长等各方面代表组成的专家工作组,并委托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所全程参与具体起草工作。专家工作组力图体现系统、完整,科学、合理,前瞻、引领、切合、可操作、可实现等关键词,确定了每条标准的选择依据:要体现“关爱学生、全面发展”理念和“公平”、“参与”两大取向。
昨天,中国教育科学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由于义务教育的学校差别很大,缺少管理规范,标准的出台可以给学校一些参考。他认为,这92条规定不够简明,过于抽象,很大篇幅上是概念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