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无论联名信将当事教师描述得多么好,它对于解决他是否曾诱奸学生的问题,却无任何帮助。联名信的价值仅在于,一旦被举报的内容查实,有关部门可看在一贯表现不错的份上,给他一个相对轻缓的处罚。
看到老师蒙受“不白之冤”,出于义愤而写这封信,我相信这是学生的初衷。不过,如果吴老师是被人诬告,这封信还不了他清白。更让人担心的是:正常的调查会不会因为这封信而被延误甚至搁浅?
报道中有一句话:“目前,厦大有两股力量在进行拉锯”。“两股力量”,一方倒吴春明,另一方要保他。对于前者来说,倒吴的动机未必那么纯粹,但如果诱奸的事实存在,那么,查清事实就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合理要求。而对保他的一方来说,一旦吴诱奸学生的事实被确认,除了他本人,负有领导、监管职责的同志也难辞其咎。一些人以保他的方式保自己,即是趋利避害的选择。
我不敢没根据地说联名信是有人策划,但它却在客观上为拖延调查甚至让调查转向提供了机会。“学生这么爱戴的老师能干这事儿?一定是诬告”,“调查处理这么好的老师,会伤了教职工的心”,一旦这些成为拖延调查的借口,事情离不了了之,也就不远了。
所以,有必要再次强调:联名信没有也不可能解决诱奸有无的问题。无论从给受害者公道还是给被诬告者清白的角度出发,调查并公布真相,都应在第一时间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