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投4.5亿建特殊学校
《计划》还决定,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特殊教育学校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0倍拨付经费;对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8倍拨付经费;对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附设特教班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5倍且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按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公用经费省市县分担比例和拨付方式与现行普通学校相同。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补助标准按不低于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的1.1倍拨付。
据悉,广东省财政将设立新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专项资金,从2014年开始连续3年,对欠发达地区新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的,按照各地人均财力水平、残疾学生人数和特殊教育工作成效等因素予以奖补。省财政设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专项资金,从2014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