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补课情节严重或开除
根据沈阳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形式和特点,专项治理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7月10日至暑假前,开展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第二阶段是在暑假期间,全面检查整治。市教育局与市政府纠风办及相关部门,将组织多个联合调查组,根据群众举报,集中开展调查取证行动。各区、县(市)教育局和政府纠风办也会组织专门人员组成调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对社会办学机构、热点学校和群众举报进行巡视排查。对查实的违规教师,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分别给予退还全部补课所得、警告、记过、调离教师岗位、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并在媒体上实名通报典型案例。第三阶段从秋季开学至10月底,进行教学活动大检查。市与区、县(市)教育局和教研部门,对中小学和教师执行国家、省定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坚决查处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等行为,坚决查处以考试分数为标准,对学校、班级、学生进行排名、排座、分班和相关奖惩等行为。
情节严重追究校长行政责任
沈阳市政府将建立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治理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规行为一律“零容忍”。一所学校一个年度内被市和区、县(市)教育局查实三起以上本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将取消学校及校长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校长行政责任。对于查实的违规行为,区、县(市)教育局会在三天内拿出处理结果。对于责任不落实、查处不力的,将取消该地区两年内教育系统评优评先资格,全市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