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中级法院终审认定:李平、郎杰、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李平职务上的便利虚假办学,共同骗取国家普惠制培训补贴,此行为均构成贪污罪。
在共同犯罪中,李平、郎杰系主犯,林某某系从犯,并能返还赃款,可以减轻、从轻处罚。另外,李平还犯玩忽职守罪,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数罪并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判处郎杰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曾在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多年的辽宁省律师协会会员陈宝龙认为,近年来国家出台实施了多种惠民利民的补贴政策,但在这些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过程中,由于一些监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不法行骗者蒙混过关,不该发的钱发了,国家遭受损失。像这起案件,通过虚假办学来骗得国家补贴,办学把关的权力仅仅集中在少数人甚至一个人的手中,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可以说相关部门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