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妇联近日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0岁-17岁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共有9683万,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群体。
报告指出,目前,我国城镇化正在快速推进,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达6.91亿,城镇化率上升到51.27%。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长期形成的二元结构及由此衍生的制度、法规、政策、社会心理都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因此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将长期存在。
报告课题组分析认为,超过6000万的农村留守儿童存在总体规模扩大;学龄前儿童规模快速膨胀;高度集中在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近1/3农村留守儿童与祖父母一起居住,有3.37%的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部分中西部省份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等情况。
“全国流动儿童规模达到3581万,数量大幅度增长;城乡流动儿童与农村留守儿童性别比总体差别不大,分年龄段比较二者性别比呈此消彼长趋势;流动儿童高度集中在中东部发达地区;县内跨乡流动的儿童占全部流动儿童的比例最高;多数流动儿童属于长期流动,平均流动时间3.74年;学前教育和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问题亟待解决等。”这些是城乡流动儿童的整体情况和基本特征。
“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留守儿童面临的亲情缺失、生活抚育、教育监护、安全保护等问题,以及流动儿童面临的平等接受教育等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新的问题仍在不断出现。”报告指出,构建减量化机制与完善关爱服务机制相结合,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有效途径;消除制度、经济和社会文化的排斥,是流动儿童融入城市的关键。
针对我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现状。报告认为,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政策体系;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相衔接的关爱网络。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加强家庭和社区干预;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关注大龄留守流动儿童的需求和困境。对于大龄留守儿童,特别是无人监管的留守儿童,建立长效帮扶和管护机制;促进流动儿童城市融入与社会适应。
该研究报告中所指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地区,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所指流动儿童是指随务工父母到户籍所在地以外生活学习半年以上的儿童。儿童年龄界定在18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