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研读合同后,陈女士疑惑了。她当初按优胜教育的要求交的25600元,恰好是辅导费的总数,如果孩子把所有的课时上完了,学杂费岂不是一分钱都不用交?没上完课,反而要交全部的学杂费。陈女士觉得合同本身就有矛盾。带着疑问,她又去和优胜教育交涉此事。
陈女士:36个课时,应该退我们7200元费用,但是你们还要在这7200元里扣掉5120块钱,最后我们只能拿到2080。
闫校长:合同怎么写的,在合同的条款里写得非常清楚。
陈女士:合同我们看了,合同不是这么扣的,如果我只剩下10节课,都不够你扣这个费用,我还得倒贴给你这个钱。
陈女士从优胜教育了解到,从去年9月1日起,关于收取学杂费的条款已经取消。记者跟随陈女士到优胜教育,提出比较一下现在的合同文本,校方拒绝提供。
闫校长:这个合同和你当初的已经不一样了,有调整。
陈女士:我们看一看,可不可以?
闫校长:不是,和你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再往5年前看,单价还不一样呢。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政策。
目前,双方的矛盾集中在费用究竟该怎么算上。陈女士给记者拿出两份她和优胜教育签订的合同,一份是去年3月份签的,50课时,每课时190元,总计9500元,另一份是去年6月份签的,128课时,总计25600元。这两份合同在时间上是顺延关系,也就是用完3月份签订的50课时,再启用6月份签的合同,共计178个课时。按优胜教育提供的课时统计表,陈女士核算了一下,女儿一共上了104个课时,优胜教育该付的退款应该是74个课时的辅导费,共计14800元。
到目前为止,双方商议退款的基础仍然是6月份的合同,校方并未考虑陈女士的前一份合同。周五,陈女士一家再次去找校方,该怎么退钱,仍然没有说法。
周先生:不是退多少钱,是那个计算方法,咱们怎么算。您那天说也可以协商一下,有那个意思后来,是吧?
闫校长:嗯。
周先生:我就想问问您,最终您要给我解决是按什么方法来计算?
闫校长:这个东西我还得跟我们领导沟通沟通,回头再答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