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培养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由用人单位推荐,经考试合格与其他考生一起择优录取,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6.法学院、美术学院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按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收费标准向报考院系咨询。
7.按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要求,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教学助理(简称“助教”)、管理助理(简称“助管”)和研究助理(简称“助研”)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