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外来工随迁子女户籍关系在七县(市)以及福州以外地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在五城区升初中需提供“三证”: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②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③父母双方在福州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或居住证。三证齐全者,可按对口升入初中就读,但部分生源爆满初中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台商子女、外籍子女等台商子女按“小学对口”原则升入初中就读初中一年级,也可以选择本区内有开设台生班的中学就读初中一年级。外籍子女原则上应到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就读(地址在福州总院对面),特殊情况的由暂住地县(市)区教育局安排指定初中就读。在福州市投资者的子女按引进人才子女等特殊照顾对象办理。
5.拆迁户子女确因拆迁并在异地安置住房,户籍关系也已迁移的拆迁户,经家长提出区教育局审批后,可安排到户口所在地附近尚有余额招收新生的初中入学。因拆迁尚未安置的,由暂住地教育局根据生源状况给予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中学禁止“占坑班”招生
福州市教育局要求,民办中学不得进行择优考试,严禁乱收费或提前收费,在学生未进行毕业考试前,民办学校不得进校宣传以及要求学生所在学校提供各种证明材料。民办中学招生必须遵循学生家长自愿原则。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即“占坑班”招生。
据悉,五区小学毕业班可向所在小学填报五区内两个民办中学志愿。(记者 李建芳)
五区“小升初”时间表
5月7日至14日 学生填报福州外国语学校日德语班志愿
6月2日至3日 福州外国语学校了解学生语言学习能力
6月5日 福州外国语学校公示日德语班录取名单
6月20日 各区小学毕业考试
6月22日至26日学生填报民办学校志愿
7月4日 福州外国语学校日德语班招生
7月5日至6日 民办中学招生
7月9日 生源不足的民办中学招生
8月3日 对口中学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