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规定
个人不能查阅自己的档案
“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内容,断了赵青想瞄一眼自己档案的念想。
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查阅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查阅制度明确了“因人员聘用、考核、政治审查、升学或办理工资、社保、计划生育等工作需要,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和公检法机关可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单位必须凭单位有效函件、查阅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填写《人事档案查(借)阅登记簿》后才能查阅。
档案掉了不能补 最多只能补足迹与轨迹
“2016年,档案管理费就要取消了。无论如何,今年都要去把丢掉的档案找回来。”14日,成都市民小倩在朋友圈写下这段话。但她不知道,档案遗失不能补办。她最多只能回到曾经学习和工作的学校、单位,找回自己曾经在那里留下的足迹与轨迹。
档案掉了怎么办?成都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虽然档案遗失后不能补办,但是,可以回溯档案主人当年学习、工作过的单位,去寻找到当年曾在那里留下的足迹与痕迹。”据了解,相关单位在认定档案资料时,对于丢失档案的情况,可以将其相关原始凭据认定为其档案资料。
成都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大家,如果档案掉了,务必及时沿着自己运动的轨迹去找回自己的档案痕迹,否则,一些企业破产、倒闭、转让或换人后,很难找回那些资料,将导致自己的档案信息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