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
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的区(县)招考机构设置的报名信息确认点(考生学籍所在高中阶段学校)办理;应届“三校”毕业生既 可在学籍所在地,也可在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招考机构设置的报名信息确认点办理;往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在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区(县)招考机构设置的报 名信息确认点办理;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的区(县)招考机构设置的报名信息确认点办理。
考生学籍所在高中阶段学校,应当认真做好应届毕业生的高考资格审定工作,区(县)招考机构应认真做好在本区(县)确认的个别报名考生的高考资格审定工 作,涉及资格审定的相关材料要留存备查。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违规参加高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无效,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高考报名号
采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一的14位报名号编制方法,内容包括“年份”、“国标行政区划”、“考试类型”、“科类”、“顺序号”五项。具体如下:

其中:
(1)考试类型:秋季统考固定为“1”。
(2)科类:“1”为文科,“5”为理科。
(3)年份:指考试报名所属年份。使用年份末2位,如14表示2014年。
(4)国标行政区划:指考生报名确认所在区(县)的国标代码(6位)。
(5)顺序号:按文、理科分别从0001开始,由小到大连续编号,不允许有重号。
考生的高考准考证号由市教育考试院随机编排。
五、网上报名页面上未显示照片或显示不符的考生照片采集安排
1.照片采集日期:2013年12月2日—12月4日上午(每天9:00—11:00,13:00—16:00,12月4日上午结束)
2.照片采集地点: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底楼大厅)
3.考生须携带报名确认时打印的拍照凭证、本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