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璐:刚刚您说到共建和谐的语言环境。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语言文字被赋予了新的使命。那在和谐的语言生活方面,有哪些体现呢?
王登峰:关于和谐的语言生活,相信大家都已经感觉到了。语言文字的使用空间、范围越来越广。那从国家的标准来讲,推行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特别是在一些重要的领域里面,像教育、新闻媒体、公务人员、公共服务行业都要讲普通话。为了提供有效的、全方位的服务。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到,首先要正确的处理好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的关系。在各民族地区,我们国家的法律同时赋予了少数民族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权利。第二个就是,普通话和方言之间的关系。随着文化的复兴,很多人也在关注方言承载了很重要的当地文化的气息。那在推广普通话的同时,如何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我们第二需要注意的。第三,还有汉语和外语的关系。随着中国人要跟多的了解世界。无论是科学研究、日常交往包括旅游,都需要学习和掌握外语。我们讲和谐的语言生活,实际上就是处理好这三个之间的关系。
怎么处理其实很简单。第一,普通话和通用语言文字是法定的、本民族的,要学好它,使用好它。同时也要给方言和外语的学习,留下充足的余地。法定地位,实际上就是指: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也就赋予了每一个公民,有通过普通话表达自己的思想、获得信息的权利。政府部门有义务保障公民的这项权利。也就是说,只要是说了普通话,所有的公共服务行业、政府机关、新闻媒体和学校,都是能够很顺畅的接受我的信息。同时希望你为我提供的服务,也应该是由普通话来传递的。再具体来讲,比如一个产品说明书,也必须是由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标注。如果没有用,就是侵犯了我的权利。这样政府有关部门就要提供保障。语言文字看上去是很简单,但确实又反映了一个人的权利,这个人的权利是由我们国家的法律赋予它的。
同时,少数民族地区有自治法。我们也要尊重少数民族学习和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权利。少数民族中,我们也在推广普通话,是为了和其他民族能够有更顺畅的交流。方言区,当你在执行公务的时候,提供公共服务的时候还是要使用普通话。所以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就是在确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定地位的前提下,我们还是允许大家使用方言,在少数民族地区,学习和使用本民族的语言、外语。关键是如何处理好这个度,这是我们的一个很重要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