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学生只能在推荐的单位里实习,但要求学生如果自己选择实习单位,必须经过学院认可。
吴荣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解释说,按照该院管理类学科的教学计划,学生前一年半在校进行专业课程学习,之后将进行为期4~6个月的顶岗实习和6~8个月的专业教学实习。这次学院提供的实习单位是专业教学实习。
“这就是学生自己找实习单位必须要经过学院认可的原因,我们要判断单位是不是具备专业教学实习的能力。”吴荣说,以往曾经遇到学生自己找“皮包公司”盖章确认实习的情况,“这样的‘假实习’出了问题第一个负责的是学校。”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吴荣拿出了一份刚刚收到的实习接收函件,这份由贵州一家公司出具的函件显示,该公司将接收该院学生钱飘在遵义指挥部担任施工管理工作,实习期从2012年6月1日至12月21日,为期半年。而这个公司并不是在学校推荐的实习单位之列。
吴荣的说法同时得到了该校2009级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崔腾的印证,他表示自己专业教学实习在老家的地税局完成,一位同学在粮食局实习,当时也有学校推荐的实习单位,但并没有强制要求。
城市建设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李秀丽分管学生的实习工作,她解释说,段然同学是第一批主动选择到沃尔玛,并且面试成功的,这批和企业“相互选择”的学生被称为“订单培养学生”,今年元旦以后就正式开始实习;志昆同学是选择其他实习单位但面试没有成功,之后学校借助校企合作平台,主动联系贵阳沃尔玛超市,才接收了这批学生实习,他们被称为“定向培养学生”。
“这些学生从来没有提出自己找实习单位。”李秀丽同时解释说,学院认可的自选实习单位是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有规模的股份制企业和合法经营、有完善管理制度的中小企业。
段然和志昆也向记者坦承,并没有正式向学院提出自己联系企业实习。
对于张强“没有去学校推荐的单位实习,而被学校要求延期毕业”的说法,李秀丽表示,这并不是事实,她向记者展示了张强长期旷课的记录,张强最长的一个月旷课136节。
吴荣表示,会尽快召开会议,向学生再次说明学院的实习政策。
“学生工”丑闻挑动社会的敏感神经
事实上,几个同学的说法引起广泛的深层次背景,是接连不断曝出的“学生工”丑闻。
在搜索引擎上搜索关键字“学生工”,会出现许多涉及职业院校以实习之名,介绍“学生工”进企业务工的报道,这些丑闻的背后,大都伴随着学校借“学生工”牟利的本质。
李秀丽也一直在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