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专门人才,坚决限制毕业生就业压力大、社会需求不足的学科和专业的招生规模。
三、不断改进和完善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各研究生计划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要对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结构进行认真分析,加大存量调控,利用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控共同支持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发展、高水平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建设,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研究生教育,坚决限制科研项目和经费缺乏、培养能力明显不足的招生单位和学科专业的招生规模。
为支持“千人计划”实施,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使用工作,2012年“千人计划”专项博士生招生计划在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件2。
四、各招生单位要积极贯彻中央关于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崛起的等区域发展战略总体部署,根据本单位研究生培养能力、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尽可能扩大为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以及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招生规模,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服务。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的意见》(教高[2010]1号)的有关要求, 2012年继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