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满分为200分)和外国语(满分为100分),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均使用全国统一命题。
6.教育学招生专业初试科目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外国语(满分为100分),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均使用全国统一命题。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科考试时间单元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7.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培养单位负责通知。
五、复试
1. 报考的单位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可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各培养单位依照考生初试成绩,一般按录取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1.2左右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单位可适当扩大差额比例。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3.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由各培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