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新军
【个人简介】
刘新军,男,1971年2月出生,现任东营区第二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东营市政府督学、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理事,大学学历,中学高级教师,中共党员。1991年7月毕业于烟台师范学院,1997年7月至2005年7月在东营区辛店街道中学任校长;2005年10月至2010年8月在东营区实验学校任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2010年8月调入东营区第二中学任党支部书记、校长,兼任东营市政府督学、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理事。
【办学理念】
二十一年来,他始终扎根于教学一线,在化学教学中建构了“互动、实验、体验、感悟、创新”为核心理念的教学模式,2003年执教的《氧气的实验室制法》获全市优质课一等奖;2005年撰写的论文《化学实验教学在新课程改革中的应用》获国家级一等奖;2006年,参与国家重点课题《关于学校道德教育的深化研究》,以优秀等级结题;2009年参与研究省级优秀课题《多元智能理论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以优秀等级结题;他还参与研究了中央电教馆“十五”重点课题《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对教师素质需求的研究》,并以优秀等级通过国家专家组鉴定。多次参与教材编写,任《学考教程》、《状元陪练—化学》、《海淀名师点拨—化学》编委。
【获得荣誉】
他在教育教学各方面成绩突出,2001年被评为东营区优秀教师; 2002年被评为东营市德育工作先进个人;2003年被评为东营市初中骨干校长;2004年被评为东营区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东营区教学能手;2005年被评为山东省先进教育工作者;2006年被评为东营区优秀党务工作者、东营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被评为东营市优秀教师、东营市师德标兵;2008年被中国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会、《中国教育》编辑部授予全国素质教育模范校长荣誉称号。